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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4-04-15 02:16:50 浏览次数:

  1、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进行调整、约束和规范的,属于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律原则,一人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以自己的内部组织完成经营管理活动,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和一人公司的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两者不能混淆。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设立的经营实体,由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进行调整和约束。是业主制企业,不是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ng体育娱乐app下载

  新《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这是商事审判中应当明确的问题。笔者试图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

  (2)投资方式。 一人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投资者的出资方式、类型和期限没有任何限制和规定。

  (1)出资限额。 一人公司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投资者的出资没有限制要求,投资者应当自行申报投资金额,不需要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三、股东对企业债务的责任不同。一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股东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一般不涉及股东的其他个人财产。但为防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原则,保护债权人利益,新《公司法》采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最低资本限额较高,不适用分期到位)、严格书面决策制度、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等规定,确保一人公司的经营不损害公司债权人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还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同财产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具体在诉讼中,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只能是公司本身作为被告,当需要否认公司人格时,应以公司和股东为共同被告,股东声称自己与公司独立,应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个人独资企业要求承担民事责任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为被告单独参与诉讼。在执行过程中,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责任。不足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裁定执行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单独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在执行过程中,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责任。不足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裁定执行独资企业主的其他财产。也可以直接以企业主为被告,直接要求企业主承担民事责任。

  (3)登记手续。一人公司股东除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者身份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还必须制定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只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者身份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一人公司领取公司营业执照(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的税收不同。由于一人公司及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一人公司及其股东在纳税时分别对待,即一人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对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双重征税,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不是单独的纳税人,只对业主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内部治理结构不同。虽然一人公司没有设立股东大会,但应当依法设立董事会,明确公司;没有董事会的,应当设立执行董事;没有监事会的,应当设立一两名监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请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管理。

  七、解散清算程序不同。一人公司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司破产。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者自行清算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申请清算。解散清算结束后,原投资者仍应当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要求的,应当消除责任。  六、对投资主体的限制不同。新《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投资者没有限制。一人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