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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文件 济政字202181号 2021年印发济宁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4-04-10 22:17: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济宁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决策部署,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市金融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发挥金融业的支持和服务保障作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金融政策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年规划和2035年愿景目标纲要、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年规划和2035年愿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结合城市金融业实际发展,制定本规划。

  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促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主要企业、高校:

  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由151.59亿元增加到238.51亿元,年均增长率为9.49%,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由3.78%提高到5.31%,服务业增加值的比例由9.12%提高到10.81%。全市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分别增加5家、7家、12家,总数达到27家、18家、68家,逐步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他新金融形式协调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扩大融资,促进发展,防范风险,保持稳定,为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开展一系列重点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专家“进入县市”双向交流活动,举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济宁企业集中上市仪式,市政府两次修订完善上市支持政策。截至2020年底,全市上市公司、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企业从“十二五”末的8家、11家、21家分别新增5家、23家、431家,总数达到13家、34家、452家。其中,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上市企业新增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十三五”期间,国内上市公司总市值由854.71亿元增至1143.72亿元,增长33.81%,其中兖州煤业、太阳纸业市值超过100亿元。“十三五”期间,国内上市公司总市值由854.71亿元增至1143.72亿元,增长33.81%,其中兖州煤业、太阳纸业市值超过100亿元。2020年,全市公司信用债券融资新增68.5亿元,居全省第三位;2018年以来,全市发行公司信用债券1737.3亿元,直接融资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市主要金融指标保持平稳快速增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由4098.35亿元增加到6568.1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9.8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由2723.81亿元增加到4783.0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92%,保费收入由127亿元增加到220.9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71%。2019年贷款增长15.25%、2020年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702.14亿元,增长17.21%、在全省排名第三,增量增速再创新高,增量存贷比达到109.56%、在全省排名第一。

  “十三五”期间,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全市2家企业退出省级风险账户,4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实现风险降级或退出。华金集团合并重组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优化商业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夯实金融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市不良贷款余额为69.51亿元,比“十二五”末减少4.37亿元,是“十三五”期间的最低值;不良贷款率为1.45%,比“十二五”末下降1.26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基本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不断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3家,融资担保公司1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家,典当行11家,各类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2020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31.38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5.47%,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96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51.59%。202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互助金额983.3万元,累计6581.45万元,均居全省第二位,其中互助金额较2015年增长440%。英特力小额贷款荣获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金乡京信种植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走在全省前列。三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被列入全省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公益属性得到进一步发挥。

  2. 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给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动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国家大运河文化带等国家战略,省级加快实施“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战略,南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入省级战略,加快战略进步,建设区域经济增长极,建设辐射鲁南经济圈和淮海经济区金融服务中心带来重大历史机遇。

  1.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目前,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转向高效、低成本、可持续的中高速增长阶段。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到创新驱动,新经济、新模式、新商业形式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与此同时,世界上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加速了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开始相互融合。特别是新冠肺炎爆发后,新一轮经济刺激政策加快了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重建。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肩负着宏观调控、资本配置和产业指导的作用。国家出台的一些密集的金融政策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4. 金融科技赋能效应更为明显。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生物识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技术将继续渗透到金融机构的营销、风险控制、运营、业务等方面。未来,金融机构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创新金融产品、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促进金融体系现代化,开启金融发展的新模式。

  3. 产业转型升级刺激了金融服务的新需求。我市制造业体系完备,数字赋能传统产业潜力巨大,新旧动能转化面临重大转折点,进入新经济能源突破的跃升期。同时,城市实施“制造业城市”战略,开展企业攀登活动,以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为核心,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生态,加快标志性大项目、大产业、大基地,创建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综合发展试点,为绿色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等新金融形式的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

  1. 整体金融规模仍然不大。“十三五”期间,主要发展指标与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本外币存款余额为济南、青岛、潍坊、临沂的31.18%、32.03%、65.18%、80.17%,本外币贷款余额分别为济南、青岛、潍坊、临沂23.08%、22.71%、63.15%、68.24%,综合竞争力不强。

  5. 金融业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十四五”期间,围绕“六新”,中国金融业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帮助优质经济发展和优质生活,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形成更市场化、更合理、更开放、更透明的现代金融体系。未来,金融业将继续平衡金融创新、金融开放和金融监管,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能力和效率。

  3. 金融资源配置仍不平衡。金融资源存在行业、期限结构、城乡配置不平衡等问题。金融资源过多集中在中心城区,部分县(市、区)金融资源相对较少,与中心城区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

  2. 资本市场潜力释放不足。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上市公司数量和后备资源储备较少,风险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和规模存在差距。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占主导地位,社会融资过于依赖信贷资金,直接融资比例有待提高。

  5. 需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目前,公共金融专业素质普遍不高,对各种金融知识掌握不足,难以识别日益复杂的金融风险和侵权行为,缺乏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和权利保护意识不强,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抵制非法集资诱惑的意识仍有待提高。

  4. 高端金融人才匮乏。我市金融区位优势不足,对高精度金融人才缺乏吸引力不强,引进人才成本高。高层次金融人才供应不足,特别是推动新旧动能转化重大项目所需的高素质专业金融人才。金融人才优惠政策难以发挥,体制内外、区域、行业金融人才市场划分,人才评价不够准确,金融机构普遍缺乏长期激励约束手段,人才吸引效果不好。

  1. 坚持以省市为重点的重大战略。围绕服务“五济宁建设”、“八强市突破”,准确对接齐鲁农村振兴模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优质发展、新旧动能转型等重大战略,加强财政支持和保障,推动城市成为全省初步影响的区域金融集聚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济宁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出发点,不断培育和发展金融业态和金融产业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市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3.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3.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推进我市金融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引进各类实力雄厚、创新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水平,加强审慎合规的经营理念,完善市场化、法制化的违约处置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

  2. 坚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疏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渠道,充分发挥金融“血液”作用,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困难、昂贵的问题。积极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坚持金融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立足当地经济实际发展,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共同繁荣。

  5. 坚持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牢牢把握“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本质,着力提高金融安全发展能力。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处置、问责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有序推进金融风险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债券市场违约风险,严厉惩治恶意逃避和浪费债务,防止局部风险转型升级。

  4.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行政指导、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完善市场规则,尊重市场规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立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产业发展体系和机制。

  1. 综合金融实力更加突出。到2025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50亿元,占GDP的7%左右。力争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1万亿元和8万亿元,占全省比重稳步提高,存贷款增速居全省前六,“三农”、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长。全市保费收入力争达到300亿元,保险业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到2025年,我市将基本完成现代化、包容性、便捷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金融业重要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突出,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金融运行安全高效,金融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通过五年的努力,努力将城市建设成为全省领先的文化金融领先地区、绿色金融示范区、包容性金融试验区和科技金融集聚区,成为辐射鲁南乃至淮海经济区的金融服务中心,实现强大金融城市的发展目标。

  3. 金融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包容性金融、数字金融、在线金融发展迅速,支付结算、信用调查服务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年下降,实体经济特别是包容性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不断优化,有效缓解了融资困难和昂贵的问题。“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上市企业150家以上,其中新增上市公司20家以上,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

  2. 金融供给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市金融组织体系更加丰富。到2025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规模和实力将显著增强。新招募(成立)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60余家。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地方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互补互助的现代化、包容性、便捷化金融供给体系将更加完善。

  5. 金融发展布局更加完善。加强“一核多点”,重点发展供应链金融、包容性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科技创新金融、农村金融,加强金融资源配置,探索建立多元化、广泛的金融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区域集聚效应,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建设以金融中心为核心,各种金融形式促进现代金融服务高地的共生。

  4. 金融对外开放更加深入。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外币金融产品,创新对外金融服务,为新旧动能重大项目和重大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和海外并购。继续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的金融合作,积极与济南、青岛、烟台金融中心建立联系,积极开展金融业和功能转移。

  7.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金融商业环境、政策环境、人才环境、社会信用环境和舆论环境,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不断巩固稳定发展趋势。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和金融机构涉及的担保圈、流动性、不良贷款等风险得到妥善处置,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下,保持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6. 金融人才队伍更加专业。完善市场化、社会化的金融人才发展机制,聚集一批勇于创新、善于经营、精通业务的中高端金融人才。完善政府部门、金融管理机构等金融人才共享交流机制,推动300多名金融专业人员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践。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监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2. 培育“多点”支撑。促进区域金融创新发展。支持曲阜、邹城、泗水县以规划建设“文化走廊”为契机,扩大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尼山世界儒家中心等儒家文化影响力,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文化金融和旅游金融建设。梁山县、汶上县、任城区、嘉祥县、鱼台县、微山县抓住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的机遇,全面推进文化保护、继承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儒家文化融合,探索文化金融产业支持政策,促进文化金融协调创新。以兖州区、邹城市、金乡县首批省级城乡一体化发展试验区为机遇,努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信贷环境建设,不断优化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以兖州工业集群和邹城(邹西)现代工业新城为主要阵地,建设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示范区,支持工程机械、能源、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的转型。以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阵地,建设第三代半导体、生命健康、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集聚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等领域,提高现代金融高端产业的领先能力。

  1. 加强“一核”引领。支持太白湖新区鲁南金融中心高标准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形式加快集聚,培育投资基金、工业基金、金融担保、金融租赁等金融形式,促进金融专业服务、金融生活服务一体化发展,完善金融市场服务功能,发挥金融产业集聚效应,太白湖新区逐步成为服务济宁,辐射鲁南乃至淮海经济区,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体系健全,业态多样,创新活跃,功能齐全,质量高端。

  2.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畅通投诉权益保护渠道,建立金融消费者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有效解决金融消费者纠纷。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公众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金融知识的普及,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1.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坚持要素价格市场决策,独立有序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金融、技术和产业形成良性循环和三角形互动。畅通要素流通渠道,加强有效信贷供应,充分发挥资本要素市场作用,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合理下降。加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适应性高、竞争力强、包容性强的现代金融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资金准确“滴灌”。

  2. 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的发展。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围绕农村振兴创新,加强科技赋能,提高包容性服务能力。引导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回归主营业务,提高积极客户获取和风险控制能力,支持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继续引导典当、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行业规范经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日常监管措施,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开放”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 监管工作,加快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1.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进党建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三层”制度,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探索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加强股东准入管理,有效约束股东行为,防止股东不当干预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建立以股权为纽带、以服务为保障的农村商业银行体系,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资本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地方金融企业集团。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进行业务流程转型、金融产品创新和内部风险控制,增强核心竞争力。

  1. 推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创新。加强政府与金融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搭建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配置更多的金融资源。加强先进制造业金融保障,设立济宁市高成长型企业发展基金,帮助企业攀登,促进产业发展。加大对重点工程、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投入民生工程、绿色环保、农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确保城镇化信贷资金逐年增长。探索全面科技创新金融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和模式。稳步扩大农业支持金融规模,大力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探索推广“按揭农业”等新发展模式,推进农业、农村、农民金融数字化转型,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支持小微企业的服务理念,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 培育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有效整合资源,成立金融公司。认真引进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总部、第三方金融机构、金融咨询公司等新兴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和综合实力大型企业集团设立或合作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养老基金、产业互助基金等多元化投资基金,利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城市经济转型升级。

  3. 促进消费金融的发展。鼓励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支持银行机构开发养老家政、旅游休闲、文化教育体育、网络信息等消费贷款产品,创新消费信贷抵押模式,为线上线下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成立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公司,帮助居民升级消费。探索养老金融模式的发展。建立健全“房住不炒”的金融配套措施。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

  2. 倡导普惠金融理念。完善多层次、差异化、互补的包容性金融服务体系。聚焦小微企业、“三农”、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制定包容性金融发展计划,开发包容性金融产品,实施尽职调查制度,扩大包容性金融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主导作用,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坚持为当地、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争取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财政支持。深化政府融资担保制度改革,做好金融指导,为包容性实体提供丰富的信贷资源供应。“十四五”期间,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持续稳定增长。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分担作用,构建保险民生保障网络。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扩大直接融资在包容性金融中的比重。全面采取财政奖励补贴、贴息、保费补贴等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和包容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逐年下降或保持在合理水平。

  2. 积极创新间接融资方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政府、金融、企业合作对接活动,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实现实体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无缝实时对接。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领域的融资支持。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改造风险管理工具,努力优化信贷结构,开发特色融资产品。进一步开展“银税互动”、“信贷易贷”,建设“济宁金融服务平台”、“济宁金融信贷服务平台”、“济宁新旧动能转换服务平台”,促进金融信贷相关信用信息收集,提供企业和金融机构在线融资意向匹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为“三农”、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1. 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市县企业”三级工作班制度,完善企业指导备案、上市启动、再融资的全过程服务机制。动态调整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坚持梯队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实施“一企一策”,加强服务保障,支持有条件的优质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借助直接融资渠道做大做强ng体育电子游戏。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充分利用公司信用债券、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等。建立企业投融资对接平台,鼓励企业积极与风险投资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在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帮助下,支持企业加强直接融资。积极探索上市公司孵化聚集模式,继续培育具有主导作用的项目和企业,逐步形成区域上市公司产业集群。

  2. 大力发展科技创新金融。充分发挥风险补偿的激励作用,扩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规模,利用银行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完善人才贷款、人才创业保险、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人才板等政策措施,优化升级人才服务产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利用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风险投资领域。努力构建多层次科技创新融资体系,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债券发行等方式继续融资,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加强对不同生命周期科技企业的支持。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提高政府对科技金融创新的服务保障能力,帮助城市建设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高地。

  1.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围绕“双碳”任务目标,聚焦重点产业,大力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有机整合金融、工业、环保资源,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环境经济体系。逐步完善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法规,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指导,探索建立绿色金融领域财政奖励补贴政策和风险分担机制,推进绿色金融改革。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支持合格金融机构探索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新金融业务。鼓励优质绿色企业上市。

  4. 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技术优势、社交网络优势、规模经济优势和成本优势,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实现实体经济与互联网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加强对网络金融产品的监管,鼓励在合规范围内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实现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合作促进普惠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广泛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帮助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提高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理解。充分利用“黄金安全项目”,全面应对企业流动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3. 支持文化金融的发展。增加对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金融资本投资,鼓励各类合格资本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支持优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文化金融数据整合,准确支持文化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探索文化企业信用调查体系和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完善文化资产评估、注册交易、质押融资、信用评级等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文化产业金融创新产品,做好文化产业消费生态系统综合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 金融的深度融合。

  2. 巩固和深化区域金融合作。建立健全金融开放合作机制,加强与先进地区的金融互联,促进金融创新政策信息共享,提高金融合作水平和水平。加强与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在资源投入、金融创新、人才培训、金融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大型金融机构新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基金子公司等专业子公司落户城市,支持金融机构在城市设立专业金融教育培训机构。

  1. 推动我市金融业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通过金融资源“引进”与金融服务“全球化”相结合,做好金融对外开放工作。鼓励我市法人金融机构大力拓展国际业务,以业务拓展带动机构拓展。积极发展离岸金融、航运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贸易金融服务模式,为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合作提供融资支持。通过财政支持对外贸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技术设备出口、产业转移、能源合作、文化交流等方式,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的持续转型升级。

  2. 利用保险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物流保险,增强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引导各类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在新兴领域的创新。支持社区治安综合保险、农村治安保险、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伤害保险业务的发展,稳步提高城市治安保险覆盖率。加强政府指导和市场运作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预防风险、控制风险、索赔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利用经济杠杆和多元化责任保险产品解决民事责任纠纷,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加快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计划,促进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发展。支持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联系,完善保险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重大疾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援助的联系,提高重大疾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重组、建立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医疗护理结合养老机构。提高低收入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险覆盖面,推动商业保险发展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4. 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积极规划保险基金的合作模式,通过引入政府股权投资指导基金,加强信贷支持,扩大保险基金进入实体经济渠道,鼓励保险基金以股权、债务投资计划等形式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长期财政支持。

  3. 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品种和覆盖率,扩大种植养殖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农村小额信用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农业机械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等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个人保险等包容性保险业务。

  2. 完善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巩固和完善社会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两个基本支持,重点关注信用服务和诚信法治社会环境优化两个关键方向,重点关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金融行业信用监督,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督,完善信用承诺、信用激励、信用处罚、信用修复等信用监督关键环节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贷款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探索个人贷款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完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形成信用信息收集利用的长期机制。积极培育和引进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调查机构,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扩大信用产品的服务范围。加强诚信宣传,采取积极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金融领域的典型诚信,依法曝光严重失信主体,营造赞扬诚信、惩罚失信的社会环境。

  1.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制定和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和浪费金融债务。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禁组织和参与非法集资、金融欺诈、高利贷、地下银行等非法金融活动。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的有关要求,规范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

  4. 加强对金融人才的支持。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等政策机制,加快高水平、紧缺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多层次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引进激励政策,不断完善市场化人才引进机制,针对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一流大学、金融企业和研究机构,吸引一批高水平人才短缺。完善多层次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培训,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实用型、国际型高级金融人才队伍。对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机构和个人,经综合考核评价后予以奖励。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人才优惠政策保障,实现人才政策享受。有效利用金融专家人才资源,做好经济金融决策咨询工作。

  3. 促进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开展金融风险专项调查,建立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县(市、区)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市、县化解办、债务委员会的作用,有序推进“一企一策”的风险处置。加强金融风险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组织制度,促进市县联动、政府、监督、金融、企业合作,形成风险防治合力。加强各方责任,重点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和浪费金融债务,大力减少不良贷款,坚决保持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做好山东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与济宁市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定位明确、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和监督作用,提高风险防治能力和金融监管效率,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规划实施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建立健全上下衔接、高效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落实机制,科学把握、协调,形成强大的合力。

  加强规划实施过程跟踪、动态监控、定期检查评价,完善规划信息披露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有效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加强对金融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创新工作机制,重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新形势和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完善金融发展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在吸引金融机构、鼓励各类金融创新、促进企业上市、吸引金融人才方面的激励和指导作用。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沟通,加快各部门资金、信息等资源整合,推动我市金融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加强部门合作,加强金融政策协调效应,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PDF版】济政字〔2021〕81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

  【文字版】济政字〔2021〕81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董宏解读《济宁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